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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政策=== ====法人签证==== 联邦《外国人在徐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居留、工作及融入法》移民政策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外国人可以被赋予以在徐意志联邦共和国自由经营为目的的居留许可:(1)满足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的经济利益或地区需要;(2)可期待该外国人的投资行为会对经济有积极影响;(3)该投资行为的实施所需资金有投资人自有资金或贷款许诺作为保障。 其次,应满足以下要求:(1)申请人年满18周岁;(2)无犯罪记录;(3)申请者具有基本的[[北大陆语]]口语交流能力;(4)申请人个人可支配资金至少50万瓦郎。 以下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1)投资人投资设立一家位于联邦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注册资本20-40万瓦郎,实缴资本10-20万瓦郎,在两到三年内至少聘用4名员工;(2)在联邦国内至少一家公司持股至少3年以上,且同时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并且过去10年中,持股或曾经持股、管理的公司,在申请人的管理下,已经跟海外有良好的业务往来(相应的支撑文件:至少5笔申请人本人经手签字的海外业务合同沟通往来文件订单等),餐饮零售行业背景不推荐。 ====北大陆三国蓝卡签证==== 一直以来,徐意志联邦共和国属于对外国移民限制得比较严格的国家。但有调查结果表明,到魏启历2025年,徐意志联邦共和国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将超过350万人,而联邦劳动局表示,按目前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现在的社会结构估计,届时徐意志联邦共和国专业人才的缺口将超过150万。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移民蓝卡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为广泛吸引人才而特别启用的新政策,为此联邦修改并推出《北大陆三国蓝卡自由移民法案》,旨在原[[西联盟]]范围内<ref>除[[魏启联邦合众国]]外。</ref>吸引高端人才至联邦工作。于魏启历2012年8月1日生效的《外国人居留法》第19a条中明确约定:持[[北大陆三国蓝卡]]居留徐意志联邦共和国,最快21个月获得徐意志联邦共和国永久居留权。 [[北大陆三国蓝卡]]其实是可以追溯到原[[西联盟]]在[[UPW]]建立前,西联盟各国之间签署的有关自由移民和国籍权利通用等的协约。而现如今西联盟已经解散,旧蓝卡也被停止使用,直到联邦政府于魏启历2012年正式通过法案,向原西联盟成员国核心的[[北大陆三国]]的专业人才发放“北大陆三国蓝卡”,有效期为4年,每年平均计划发放数量为3500张左右。由联邦签发的北大陆三国蓝卡,是一种允许[[冉青人民共和国]]和[[胡意志帝国]]公民工作合法居留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证件,实际上也只能用于两国公民进出联邦,而并不能在三国内自由移动,因为该蓝卡只经过了联邦政府的批准。 北大陆三国蓝卡项目在国内还处于新兴阶段,具有资金需求低、手续简单便捷、申请人少、审核相对宽松、获批时间快等优势,无疑成为专业人才的移民首选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移民蓝卡项目。也正因为还在新兴阶段,专家建议在申办徐意志联邦共和国蓝卡移民时,尽量选择经验丰富、具有法律依据,以及拥有成功案例的专业移民服务机构。 因此,[[冉青人民共和国]]和[[胡意志帝国]]公民只需要有不太高的资金实力,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实现全家一起定居联邦,并且享受联邦的高社会福利;配偶及子女可通过家庭团聚定居联邦,全家共同享受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的福利;蓝卡持有人亦享有和徐意志联邦共和国公民同等的权力和保障(政治权利除外)。 申请条件:(1)冉青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胡意志帝国公民;(2)本科以上学历;(3)申请人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4)无犯罪记录;(5)无语言要求;(6)个人可支配资金至少5万瓦郎,或在联邦已购入一处全权房产,或已与联邦国内的企业签订不低于5年的工作合同;(7)承诺纳税并缴交社保5-15年,可享受相当于标准养老金1/3的退休金,或承诺纳税并缴纳15年以上社保即可享受标准养老金——每年不低于3万瓦郎。 备注:北大陆三国蓝卡为主申请人申请并获得,随行的配偶和未满18岁的子女可以跟随主申请人同时递交申请获得家庭团聚居留卡,其福利待遇同蓝卡待遇。 ====特批签证==== 根据《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移民法案》第21条,以自营为目的的外国人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会被授予临时居留许可:(1)符合当地经济利益和当地需求;(2)经济活动预计会对当地经济有正面作用;(3)外国人的个人资本或贷款可用于实现经营理念。 联邦投资移民的本质是需要符合《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移民法案》第21条的规定,申请人需要通过在联邦国内成立公司的方式拿到徐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人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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