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帝侯:修订间差异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
(未显示同一用户的4个中间版本) | |||
第7行: | 第7行: | ||
=顺位十选帝侯= | =顺位十选帝侯= | ||
拥有选帝侯资格的贵族,即“大贵族”只包括公爵、侯爵以及伯爵,其余均称之为“小贵族”。 | |||
选帝侯一般分为本家以及支系。大部分本家爵位为公爵,而支系则根据层级分封而定。现《胡意志帝国爵位法》规定,爵位继承不分男女,按照长承制继承爵位。 | 选帝侯一般分为本家以及支系。大部分本家爵位为公爵,而支系则根据层级分封而定。现《胡意志帝国爵位法》规定,爵位继承不分男女,按照长承制继承爵位。 | ||
===I·拉氏家族=== | ===I·拉氏家族=== | ||
属于“默西斯联盟”。 | 属于“默西斯联盟”。 | ||
第78行: | 第74行: | ||
*阿丽安 公爵 | *阿丽安 公爵 | ||
*德·阿丽安 | *德·阿丽安 公爵 | ||
*尼亚罗德·阿丽安 伯爵 | *尼亚罗德·阿丽安 伯爵 | ||
===VIII·赫特家族=== | ===VIII·赫特家族=== | ||
属于“卡尔西联盟”。 | 属于“卡尔西联盟”。 | ||
第109行: | 第106行: | ||
=落魄选帝侯= | =落魄选帝侯= | ||
又称落魄贵族,即曾是选帝侯,但因为家道中落或元首下诏,失去了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权力的大贵族家族,被称之为“落魄选帝侯”。虽然这些选帝侯仍然保有侯爵、伯爵甚至公爵的爵位,但因为领地以及影响力的丧失或大幅度减少而从选帝侯的名单上被清除,无法再被选为胡意志帝国元首。 | |||
无论爵位如何,落魄选帝侯都不再被认为是“大贵族”。而这些落魄贵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移居进入城市,成为学者、商人、官员,或者普通的城市市民。虽然已经不再是有实权的贵族,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仍然保持着贵族风范,并竭力让自己身为贵族的尊严得以体现。 | |||
较为有名的落魄选帝侯家族有海氏家族、杰氏家族以及凡氏家族。 | |||
[[分类:正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