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帝侯: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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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意志帝国帝国元首选帝侯(Electors of Imperial Supremo of Ashctana Empire),简称“选帝侯”,是[[胡意志帝国]]的大贵族统称,因为可以被选举为帝国元首而得名。 | |||
胡意志帝国于1107年制定的《胡意志帝国宪法》曾正式地确定了禅让元首制。《宪法》规定,胡意志帝国元首须从十大贵族家族中选出,即十位“选帝侯”。 | 胡意志帝国于1107年制定的《胡意志帝国宪法》曾正式地确定了禅让元首制。《宪法》规定,胡意志帝国元首须从十大贵族家族中选出,即十位“选帝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