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意志帝国贵族:修订间差异

X.Zero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X.Zero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第30行: 第30行:
侯爵(Marquess/Marquis或Marchioness),在胡意志帝国爵位制度中仅次于公爵,是高级贵族的代表。
侯爵(Marquess/Marquis或Marchioness),在胡意志帝国爵位制度中仅次于公爵,是高级贵族的代表。


侯爵通常掌管边境地区或重要军事要塞,拥有一定的军事和行政权力。
“改革者”[[埃塞克斯·德·修斯]]在位时,侯爵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


侯爵的封地可能是一个或数个侯爵领,这些侯爵领在地理上可能较为偏远或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侯爵通常掌管边境地区或重要军事要塞,拥有一定的军事和行政权力。侯爵的封地可能是一个或数个侯爵领,这些侯爵领在地理上可能较为偏远或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侯爵爵位同样遵循长子继承制,但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侯爵爵位同样遵循长子继承制,但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伯爵===
===伯爵===
伯爵(Earl/Count或Countess),在胡意志帝国爵位制度中处于中等偏上位置,是地方贵族的领袖。
伯爵(Earl/Count或Countess),在胡意志帝国爵位制度中处于中等偏上位置,是地方贵族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