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普共和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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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普共和国是单一制、议会制共和制国家,实行责任内阁制,其原理是,公民把立法权和行政权交给议会,议会又把其中的行政权交给以总理为首的内阁政府。而行政权主要由政府、总理和总统来担负。 | 赫尔普共和国是单一制、议会制共和制国家,实行责任内阁制,其原理是,公民把立法权和行政权交给议会,议会又把其中的行政权交给以总理为首的内阁政府。而行政权主要由政府、总理和总统来担负。 | ||
===政府=== | |||
赫尔普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为总统,总统不是政府成员,地位相当于立宪制国家的君主,只拥有形式上的权力,不直接领导内阁(政府),不负行政责任;事实上的最高领导人是总理,一般由执政党党首担任。国家元首是虚位,内阁必须与议会保持某种协调关系。 | |||
首脑是总理,总理拥有组阁权,挑选各部部长和政府主要官员,提出对总统有约束力的任免名单;决定政府的内外方针政策,并对此项议会负责;决定政府的建制;战时直接取代国防部长,担任三军统帅,指挥军队;必要时有权要求议院提前召集全体议会,提请总统解散议会,举行全国大选等大权。 | |||
内阁会议是赫尔普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由总理和各部部长参加,总理(缺席时由副总理)主持。内阁会议实行集体决议,集体负责原则,会议必须有半数部长出席时才能作出决议。依基本法规定,在由总理制定的政治方针范围内,各部部长可独立地负责领导各自主管的部门。各部部长之间出现意见分歧,不是由总理一人说的算,而是要由政府裁决。这就是政府决策的三原则:总理原则、部门原则和集体原则。 | |||
===议会=== | |||
一院制,议会被称之为“共和国大会”,拥有最高权力,政府首脑的人选根据议会选举中占半数以上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来决定。议会除了是立法机构以外,还拥有权力罢免政府首脑。 | |||
政府的存在以国家与议会的信任为条件,对总理提出“不信任案”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之一。 | 政府的存在以国家与议会的信任为条件,对总理提出“不信任案”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之一。 | ||
共429席,采取选区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的混合选举模式。全国划分为346个选区,每个选区拥有1个议员席位;剩余83席按共和国大会选举结果,根据各政党的得票比例分配。 | |||
设有5%最低得票门槛,以防止碎片化。 | |||
===政党=== | |||
赫尔普共和国虽然是民主国家,但实则已被议会第一大党“民族联盟”垄断长达数个世纪,其他党派议会席位占比不到40%。这样做有好处,那就是政策的连续性。但是这种情况在近来有所改变,新的政党在不断试图参与国内政治,“民族联盟”的垄断地位有所松动。 | |||
现共和国大会共有四个政党,执政党为绝对多数党“民族联盟”,最大反对党为“民主同盟”。 | |||
菲尔德历5000年共和国大会选举: | |||
*民族联盟:右翼,265席,61.8% | |||
*民主同盟:中左翼,102席,23.8% | |||
*民主工党:左翼,40席,9.3% | |||
*公民党:中右翼,22席,5.1% | |||
===历任领导人=== | ===历任领导人=== | ||
菲尔德历5140年上台:[[塞西·班图]] | |||
菲尔德历5155上台:[[?]] | |||
===地缘政治=== | ===地缘政治=== | ||
赫尔普共和国并不好战,前数千年的血性已经被时光所缓缓磨尽,赫尔普人民追求的是一个平等互惠互利的世界环境,并希望以此来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但是若是有任何胆敢阻挡于此之上,以及万分不得已,赫尔普人愿意以性命相搏。 | 赫尔普共和国并不好战,前数千年的血性已经被时光所缓缓磨尽,赫尔普人民追求的是一个平等互惠互利的世界环境,并希望以此来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但是若是有任何胆敢阻挡于此之上,以及万分不得已,赫尔普人愿意以性命相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