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菲尔德特别行政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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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菲尔德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由法尔滨帝国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特别行政区可以以“西菲尔德特别行政区”的名义,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信、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与外国及国际组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但须事先报中央政府备案。特别行政区可自行签发旅行证件(西菲尔德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但出入境及海关管理须符合帝国统一法规。 | 西菲尔德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由法尔滨帝国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特别行政区可以以“西菲尔德特别行政区”的名义,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信、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与外国及国际组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但须事先报中央政府备案。特别行政区可自行签发旅行证件(西菲尔德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但出入境及海关管理须符合帝国统一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