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薇邦妮联合王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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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制君主立宪制(Parliamentary Constitutional Monarchy)''',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Parliamentary Constitutional Monarchy)''',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 ||
'''奥薇邦妮联合王国议会(The Parliament of United Kingdom of Euebonnie)''',是奥薇邦妮联合王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全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议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或贵族院 (House of Lords)、下议院或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和君主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上议院可以起草并通过法案,但必须经过下议院审议才能完全通过,权力限制较大。平民议院拥有300个席位,均由国民投票产生,多数党派领袖即为首相和平民议院议长,下议院可以起草法案,但不需要上议院的审议和批准就可通过,权力较大。 | |||
'''内阁(Cabinet)''',是在议会内阁制国家中,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联合组成,由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渊源于奥薇邦妮联合王国由贵族组成的枢密院,原为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魏启历1782年,奥薇邦妮联合王国进行了民主改革,即“平冰协调”,创立并实行了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度,皇帝享有有限的特权,皇帝的权利被大幅度削弱。“平冰协调”后,国王[[伦斯道二世·奥菲斯涅]]任命少数议员为枢密院成员,又选出议会中最有势力一派的领袖负责,共商政务,该组织被称为内阁。魏启历1946年,奥薇邦妮联合王国进行了第二次民主改革,史称“破冰协商”,废除了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改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皇帝的权利几乎毫无保留,内阁也逐渐摆脱国王控制,成为掌管全国政务的组织。 | |||
'''君主(King/Queen)''',是奥薇邦妮联合王国宪法规定的世袭的国家元首,但不是政府首脑。君主同时也是立法、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和全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等。但自魏启历1946年“破冰协商”后,君主的权利几乎毫无保留。至此以后,奥薇邦妮联合王国虽有在皇室内世代继承的君主,但君主只拥有名义上的实权,实际最高领导人为首相。现在的奥薇邦妮联合王国皇室为奥菲斯涅王朝,是统治奥薇邦妮联合王国最久的王室。 | |||
===格言=== | ===格言=== | ||
“无愧于我们脚下的土地。” | “无愧于我们脚下的土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