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意志人民共和国联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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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导人的选举==== | ====国家领导人的选举==== | ||
根据《陈意志人民共和国联盟宪法》,陈意志人民共和国联盟主席和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宪法同时规定:主席和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陈意志人民共和国联盟公民。 | |||
国务院总理是由已经先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提名,然后人大对主席的总理人选提名进行投票表决。然后根据总理的提名,表决国务院的其他成员如副总理等。 | 国务院总理是由已经先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提名,然后人大对主席的总理人选提名进行投票表决。然后根据总理的提名,表决国务院的其他成员如副总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