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意志帝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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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君主制(Elective Monarchy)''',不同于世袭君主制,它以选举方式来产生下一任君主,是胡意志帝国的根本选举制度。胡意志帝国在魏启历1107年通过的宪法确立了选举君主制并延续至今,由贵族联席会议选举产生。有时会由上一任元首指定一位他认为的优秀者成为新一任元首(通常并非自己的子嗣),因此有时也被称之为“禅让制”(Abdication System),但仍然需要贵族联席会议的审查和表决通过,因此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禅让制。帝国元首的任期通常为30年左右,非强制限制,但实际上这是贵族间不成文的规定,也因此大部分元首都能自觉遵守。
'''选举君主制(Elective Monarchy)''',不同于世袭君主制,它以选举方式来产生下一任君主,是胡意志帝国的根本选举制度。胡意志帝国在魏启历1107年通过的宪法确立了选举君主制并延续至今,由贵族联席会议选举产生。有时会由上一任元首指定一位他认为的优秀者成为新一任元首(通常并非自己的子嗣),因此有时也被称之为“禅让制”(Abdication System),但仍然需要贵族联席会议的审查和表决通过,因此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禅让制。帝国元首的任期通常为30年左右,非强制限制,但实际上这是贵族间不成文的规定,也因此大部分元首都能自觉遵守。


'''金权自由制(Aurea Libertas)''',又称“贵族民主制”,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Dual System of Constitutional Monarchy)'''共同是胡意志帝国在效仿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中形成的政体形式,是资产阶级与帝国统治者妥协的结果。其中金权自由制是自魏启历1077年就存续至今的政治制度,它赋予了贵族们相当大的权力。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则是在魏启历2068年宪政改革中确立的制度,它部分限制了元首和贵族的权力,扩大了议会和内阁的权力,使市民与贵族间的权力达到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平衡。
'''金权自由制(Aurea Libertas)''',又称“贵族民主制”,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Dual System of Constitutional Monarchy)'''共同是胡意志帝国在效仿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中形成的政体形式,是资产阶级与帝国统治者妥协的结果。其中金权自由制是自魏启历1077年就存续至今的政治制度,它赋予了[[胡意志帝国贵族|贵族]]们相当大的权力。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则是在魏启历2068年宪政改革中确立的制度,它部分限制了元首和贵族的权力,扩大了议会和内阁的权力,使市民与贵族间的权力达到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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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Cabinet)''',在议会内阁制国家中,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联合组成,由元首任命。魏启历2068年前无实权,后取得实权并取代贵族联席会议成为最高行政中枢。
'''内阁(Cabinet)''',在议会内阁制国家中,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某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联合组成,由元首任命。魏启历2068年前无实权,后取得实权并取代贵族联席会议成为最高行政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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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议会(Imperial Council)''',胡意志帝国立法机构。现帝国议会是魏启历2068年后组建的新帝国议会,分两院,分别是贵族院(上议院)和平民院(下议院),两院均为150人。但实际上帝国议会与内阁类似,在重大决策上只能向元首提出建议。帝国议会两院虽然均享有平等的起草法律和表决的权利,但是无通过法律的权利,起草的法案需通过元首的批准才能被允许施行。
'''帝国议会(Imperial Council)''',胡意志帝国立法机构。现帝国议会是魏启历2068年后组建的新帝国议会,分两院,分别是贵族院(上议院)和平民院(下议院),两院均为150人。但实际上帝国议会与内阁类似,在重大决策上只能向元首提出建议。帝国议会两院虽然均享有平等的起草法律和表决的权利,但是无通过法律的权利,起草的法案需通过元首的批准才能被允许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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