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邦王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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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 | ===国王=== | ||
国家元首为两位国王,分别由法德兰斯和若西泽墨两个家族世袭,两个国王相互制衡。国王采取两个家族分别进行嫡长子继承制进行世袭,如果公民大会和长老会议认为继承者能力不足,则有权通过两院2/3多数票罢免继承者地位,继承者需再寻人选。若前任国王绝后,则从关系最近的亲属中依次筛选合适继承人。 | |||
国王的行政权主要由对议会负责的政府首脑(首相)行使。国王的角色主要是礼仪性、象征性和仲裁性,但并非虚位元首,而是作为拥有实权的终身议员深度参与立法与监督过程,构成了国家政治结构中稳定的压舱石。 | 国王的行政权主要由对议会负责的政府首脑(首相)行使。国王的角色主要是礼仪性、象征性和仲裁性,但并非虚位元首,而是作为拥有实权的终身议员深度参与立法与监督过程,构成了国家政治结构中稳定的压舱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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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议会认为国王未尽职责或做出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可被大议会罢免。罢免国王需公民大会或长老会议至少1/3议员递交罢免申请,公民大会和长老会议均需以至少2/3多数一致通过即可罢免国王。 | 如果大议会认为国王未尽职责或做出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可被大议会罢免。罢免国王需公民大会或长老会议至少1/3议员递交罢免申请,公民大会和长老会议均需以至少2/3多数一致通过即可罢免国王。 | ||
===议会=== | ===议会=== | ||
希邦王国的议会称为“大议会”,采用两院制,是国家的最高立法与权力机关。 | 希邦王国的议会称为“大议会”,采用两院制,是国家的最高立法与权力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