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尔芙拉共和国联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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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 | ===议会=== | ||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全联盟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共有487个席位。议员由六个自治共和国根据人口比例划定选区,通过普选直接产生,任期5年。全联盟代表大会负责制定法律、批准预算、决定重大国家政策,并行使对执行机关的监督权。全联盟代表大会不能被提前解散,亦没有连任限制。 | |||
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由“联盟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行使。执委会是一个集体领导机构,由5名委员组成,任期为5年。这5名委员由全联盟代表大会从其所信任的议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与代表大会相同。执委会委员通常来自不同的主要政党或政治派别,以体现广泛代表性。 | |||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作为国家的象征性元首和政府的首席代表。主席由5名委员轮流担任,任期通常为一年,不得连任。主席职位在委员间按预定顺序轮换,其主要职责是主持执委会会议、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性外交活动,并无超越其他委员的个人决定权。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需经过执委会内部讨论并集体表决,以多数原则通过。 |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作为国家的象征性元首和政府的首席代表。主席由5名委员轮流担任,任期通常为一年,不得连任。主席职位在委员间按预定顺序轮换,其主要职责是主持执委会会议、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性外交活动,并无超越其他委员的个人决定权。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需经过执委会内部讨论并集体表决,以多数原则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