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芙兰琪共和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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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制(Unitary State)''',是现代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与联邦制相对。简-芙兰琪联省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权、一套统一法律体系。简省与芙兰琪省为中央之下的行政区划,其行政权力由中央授予,可由中央依法调整。国家的单一制属性在宪法中明确表述为“简-芙兰琪联省共和国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国家”,省不具有主权性质。 | '''单一制(Unitary State)''',是现代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与联邦制相对。简-芙兰琪联省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权、一套统一法律体系。简省与芙兰琪省为中央之下的行政区划,其行政权力由中央授予,可由中央依法调整。国家的单一制属性在宪法中明确表述为“简-芙兰琪联省共和国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国家”,省不具有主权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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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President)''' | '''总统(President)''',是联省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与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总统通过全民直选产生,采用两轮绝对多数制,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总统在外交事务中拥有广泛实权,包括缔结国际条约、任命驻外使节、代表国家出席国际场合;在国内事务中,总统签署颁布法律、主持国家安全会议,并在国家面临紧急状态时采取必要措施。总理及其内阁成员由总统在咨询议会意见后任命。 | ||
'''总理(Prime Minister)''' | '''总理(Prime Minister)''',是联省共和国的政府首脑。总理由总统提名,须经众议院投票通过任命,任期与总统同步,可连任一次。总理领导内阁、制定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法律、管理公共财政,并负责协调中央政府与简、芙兰琪两省之间的行政关系。总理及其内阁向众议院负责,众议院可通过不信任案罢免总理。总统与总理的权力划分以“对外/对内”为基本轴,交叉领域由双方协商决定。 | ||
'''议会(Parliament)''',是联省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参议院代表省份利益,共50席,简省与芙兰琪省各占25席,参议员由各省议会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一半。众议院代表全体国民,共214席,其中107席由全国各选区按小选举区制选出,107席按政党得票比例代表制分配,设5%(11席)的议会准入门槛以防碎片化,任期四年。两院共享立法权,但涉及税收和拨款的法案须由众议院首先提出。议会有权批准国际条约、审议预算、监督政府,并可经三分之二多数弹劾总统。 | '''议会(Parliament)''',是联省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参议院代表省份利益,共50席,简省与芙兰琪省各占25席,参议员由各省议会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一半。众议院代表全体国民,共214席,其中107席由全国各选区按小选举区制选出,107席按政党得票比例代表制分配,设5%(11席)的议会准入门槛以防碎片化,任期四年。两院共享立法权,但涉及税收和拨款的法案须由众议院首先提出。议会有权批准国际条约、审议预算、监督政府,并可经三分之二多数弹劾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