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意志帝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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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政治= | ||
==法典和宪法== | |||
陈意志帝国的第一部成文法典通过于魏启历479年,是魏启大陆最早的一部法典,其中保证了陈意志帝国男性公民生而平等以及各项人身权利,但是女性和奴隶除外。这部法典仍然充斥着刑法的残忍与严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这部法典看似表达出了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过其内容可以发现该法典是实则是在保护皇权贵族和奴隶主本身,体现了陈意志帝国是一个商人帝国的本质。 | |||
魏启历886年,陈意志帝国通过了魏启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其中规定了陈意志帝国的政治制度和基础法律条文。 | |||
==政党,议会和政府== | |||
陈意志帝国实行君主专制,禁止政党活动。 | |||
国家元首自称大仙,由历代大仙从优秀的子孙中选出,大仙同时是南孚宫皇家科学院名誉院长。 | |||
帝国议会是陈意志帝国的立法机关,帝国议会议员从成年选民中选出,帝国议会是平衡国家权利的最有力机构。 | 帝国议会是陈意志帝国的立法机关,帝国议会议员从成年选民中选出,帝国议会是平衡国家权利的最有力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