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江断层: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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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 | =矿区= | ||
===亦江矿脉=== | ===亦江矿脉=== | ||
最早发现的矿区,位于[[沙朗山脉]]西侧冉青人民共和国境内。虽然亦江矿脉储量有限,但迄今仍然没有开采完。 | |||
该矿脉是冉青人民共和国的保留矿脉。任何在此矿脉内进行的开采需要向冉青人民共和国提供97%的开采税,其余3%作为共和国提供的无息贷款给予UPW。 | 该矿脉是冉青人民共和国的保留矿脉。任何在此矿脉内进行的开采需要向冉青人民共和国提供97%的开采税,其余3%作为共和国提供的无息贷款给予UPW。 | ||
===哈姆矿脉=== | ===哈姆矿脉=== | ||
位于[[铁锈山脉]]胡意志帝国侧的一个小矿脉,在[[第二次魏启大战]]后经协商划归于胡意志帝国。 | |||
储量有限,稍大于亦江矿脉,由胡意志帝国全权开采。因帝国国内工业需求量大而过度开采,因此已于魏启历21世纪中叶基本枯竭。 | |||
===沙朗矿脉=== | ===沙朗矿脉=== | ||
位于[[沙朗山脉]]徐意志联邦共和国侧,但位置相当靠南,因此接近大旷帝国边境。储量巨大,是亦江矿脉的五倍之多。联邦与旷国两国曾为争夺沙朗矿脉发生过多次冲突、流血事件甚至战争。 | |||
魏启历1950年初签订的《徐意志联邦共和国-大旷帝国谅解和合作备忘录》化解了两国长达上千年的积怨。而这片储量丰富的、位于亦江断层最南端的矿脉在UPW和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划给了大旷帝国,任何在沙朗矿脉内进行的开采需要向大旷帝国皇室/政府(改革后)支付开采税。现在由大旷帝国全权开采,以供给其源源不断、旺盛的工业需求。 | 魏启历1950年初签订的《徐意志联邦共和国-大旷帝国谅解和合作备忘录》化解了两国长达上千年的积怨。而这片储量丰富的、位于亦江断层最南端的矿脉在UPW和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划给了大旷帝国,任何在沙朗矿脉内进行的开采需要向大旷帝国皇室/政府(改革后)支付开采税。现在由大旷帝国全权开采,以供给其源源不断、旺盛的工业需求。 | ||
但依照协议,大旷帝国仍然需要支付给联邦每年约98亿标准晶的“租金”来继续租借该矿区使用权。[[徐意志内战]] | 但依照协议,大旷帝国仍然需要支付给联邦每年约98亿标准晶的“租金”来继续租借该矿区使用权。[[徐意志内战]]中后期,福兰德军政府疲于战争,对各大矿脉的控制力减弱,大旷帝国便以各种理由拖欠甚至拒绝支付租金。内战结束后,联邦政府要求大旷帝国支付内战时期剩余未支付的租金但被大旷帝国政府以各种理由搪塞而不了了之,后在联邦国力恢复后才逐渐偿清了欠款。 | ||
===伊休-莱特层岩=== | ===伊休-莱特层岩=== | ||
最大的主矿区,位于徐意志联邦共和国[[斐开共和国]][[伊休工业区]]境内,于魏启历1859年4月被发现。被发现时,地质学家们估计其储量将会是已发现矿脉储量的十倍至二十倍。而如今则认为,伊休-莱特层岩的储量似乎没有上限。 | |||
如今,按照[[《亦江断层合作法案》]],联邦承诺伊休-莱特层岩将由各国自由开采,但开采的晶石也需要支付开采税,联邦会获得开采税的59%,30%按比例分配给UPW成员各国政府或皇室,3% | 如今,按照[[《亦江断层合作法案》]],联邦承诺伊休-莱特层岩将由各国自由开采,但开采的晶石也需要支付开采税,联邦会获得开采税的59%,30%按比例分配给UPW成员各国政府或皇室,3%提供给伊休工业区作为发展资金用于维持和建设该地区强大的工业基础设施(公用的旋挖机、公用的晶石反应塔等),剩下的8%用于支付UPW的管理和维护费,该矿区由联邦和UPW管理与组织开采。 | ||
=历史= | =历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