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旷帝国:修订间差异

X.Zero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X.Zero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第92行: 第92行:
=政治=
=政治=
===政府和议会===
===政府和议会===
大旷帝国最高统治者为大旷帝国皇帝,名号为大元帅,为世袭制君主,皇位继承者由皇帝和内阁成员在皇室后代中选取最优秀者进行继承。总理大臣(首相)为除皇帝外最高统治者,由帝国皇帝直接任命,在皇帝不在时可临时代替皇帝处理政务。大旷帝国政府内阁成员均为大旷帝国皇帝直接任命,其领导者则为总理大臣。
大旷帝国最高统治者为大旷帝国皇帝,名号为大元帅,为世袭制君主,皇位继承者由皇帝和内阁成员在皇室后代中选取最优秀者进行继承。大旷帝国君主的参政率在[[笛·旷]]制宪会议之后逐渐减少,君主开始只在关键事件和决策时发声,并开始减少对议会和内阁日常事务的干涉,君主成为一个国家象征的意义开始大于实权意义。虽然大旷帝国君主仍然拥有几乎全权的最高权利,但是每一个君主都尽量克制自己不去干涉正常的政治。
 
总理大臣(首相)为除皇帝外最高统治者,由帝国皇帝直接任命,在皇帝不在时可临时代替皇帝处理政务。大旷帝国政府内阁成员均为大旷帝国皇帝直接任命,其领导者则为总理大臣。制宪会议后,首相的权利得到巨大提升,逐渐成为国家实际上的领袖,大部分情况下代表国家进行国事访问。
 
内阁成员名义上由皇帝直接任命,但制宪会议后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首相提名后由皇帝直接任命。君主一般不会干涉人事任免和组阁事务,但君主仍然拥有最高的任免权,可以随时宣布解散议会和内阁。


大旷帝国无政党,大旷帝国帝国议会是大旷帝国最高立法机构,有400个席位,有部分实权,可参与普通法规的起草和制定,但法规通过须经过大旷帝国皇帝或总理大臣的批准。帝国议会议员50%为地方直接选举,其余50%为皇帝和内阁成员提名。
大旷帝国无政党,大旷帝国帝国议会是大旷帝国最高立法机构,有400个席位,有部分实权,可参与普通法规的起草和制定,但法规通过须经过大旷帝国皇帝或总理大臣的批准。帝国议会议员50%为地方直接选举,其余50%为皇帝和内阁成员提名。
===宪法===
===宪法===
2024年前,大旷帝国无宪法,以古老的[[映日河法]]为实际意义上宪法。但是近年来由于人民反对的声音逐渐增大,大旷帝国帝国议会酌情在《映日河法》中添加了部分修正条例,以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革。
2024年前,大旷帝国无宪法,以古老的[[映日河法]]为实际意义上宪法。但是近年来由于人民反对的声音逐渐增大,大旷帝国帝国议会酌情在《映日河法》中添加了部分修正条例,以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