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青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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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魏启历1890年通过的《冉青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冉青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的义务和行使权力的基本范围原则:“与冉青人民共和国的其他执法机关共同协调工作,维护人民共和国的团结,同在政治、经济领域中与人民共和国为敌的反革命分子、匪帮以及间谍活动进行不懈的斗争。” | 因此在魏启历1890年通过的《冉青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冉青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的义务和行使权力的基本范围原则:“与冉青人民共和国的其他执法机关共同协调工作,维护人民共和国的团结,同在政治、经济领域中与人民共和国为敌的反革命分子、匪帮以及间谍活动进行不懈的斗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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