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恩菲利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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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恩菲利亚全国一共被分为5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4个大主教区、2个自治区、18个自由市、5个中央直辖州和1个边疆区。首都为中央直辖州[[令华考州]]的[[令华考]] | 塔恩菲利亚全国一共被分为5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4个大主教区、2个自治区、18个自由市、5个中央直辖州和1个边疆区。首都为中央直辖州[[令华考州]]的[[令华考]](Rinwakau)。 | ||
大主教区由枢密院推荐、圣主批准的大主教管理,大主教在职期间可以一直担任。 | 大主教区由枢密院推荐、圣主批准的大主教管理,大主教在职期间可以一直担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