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旷帝国: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
第134行: | 第134行: | ||
大旷帝国为映日河法系国家,其法律大部分为议会提出的“法律意见”,执法以判例为准。 | 大旷帝国为映日河法系国家,其法律大部分为议会提出的“法律意见”,执法以判例为准。 | ||
2024年前,大旷帝国无宪法,以古老的[[映日河法]] | 2024年前,大旷帝国无宪法,以古老的[[映日河法]]为实际意义上宪法。但是近年来由于人民反对的声音逐渐增大,大旷帝国帝国议会酌情在《映日河法》中添加了部分修正条例并推翻了一部分判例,以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革。 | ||
2023年8月,古老的《映日河法》已经完全无法适应当代社会的要求了,皇帝[[笛·旷]]下令帝国议会开始起草宪法草案。12月,经过激烈的辩论和修改,《大旷帝国宪法》草案被送到了笛的手里。笛仔细地阅读了宪法草案,参照了《映日河法》和大陆诸国的宪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选取了其中最适合旷国国情的部分,对草案进行了部分修改以及提出了一些建议。 | 2023年8月,古老的《映日河法》已经完全无法适应当代社会的要求了,皇帝[[笛·旷]]下令帝国议会开始起草宪法草案。12月,经过激烈的辩论和修改,《大旷帝国宪法》草案被送到了笛的手里。笛仔细地阅读了宪法草案,参照了《映日河法》和大陆诸国的宪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选取了其中最适合旷国国情的部分,对草案进行了部分修改以及提出了一些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