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江断层: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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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启历1943年,伊休工业区被夺还,工业区遭到二次破坏,西联盟再一次占领亦江断层。
魏启历1943年,伊休工业区被夺还,工业区遭到二次破坏,西联盟再一次占领亦江断层。


魏启历1949年,UPW成立,为了彻底解决战争火种,各国都做出了让步,联邦签署《新亦江断层开采协约》,将亦江断层大面积区域的处分权转交给UPW,令UPW各国能出资开采分成断层矿产资源。
魏启历1949年,UPW成立,为了彻底解决战争火种,各国都做出了让步,联邦签署《新亦江断层开采协约》,并承诺将不会拒绝任何国家开采伊休-莱特岩层,联邦将向这些国家收取一部分开采税。


魏启历1973年,随着大陆最后几国加入UPW,《亦江断层扩大开采协约》被签署,UPW获得了无限期无限制的自由开采权,联邦保有自己的专有开采区。
魏启历1973年,随着大陆最后几国加入UPW,《亦江断层扩大开采协约》被签署,伊休-莱特矿区的很大部分开采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被承包给[[UPW]],UPW将整合各国技术提高该矿区的矿物生产效率和管理能力,作为代价,一部分伊休-莱特岩层的开采税被转让给U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