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滨帝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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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
法尔滨帝国分为3个郡,4个公国,3个侯国,3个伯国。
法尔滨帝国分为6个郡,4个公国。


郡为政府直辖,由政府委派的总督和民选行政官进行管理。封国名义领导人为当地贵族,可享有领地内庄园经济等一定赋税,但实际管辖权为政府委派的总督。
郡为政府直辖,由政府委派的总督和民选行政官进行管理。封国名义领导人为当地贵族,可享有领地内庄园经济等一定赋税,但实际管辖权为政府委派的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