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意志帝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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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年“四月风暴革命”后,为平息动乱,元首“破镜者”[[伊尔斯凡·岚·赫特]]许诺在帝国议会开放平民议员准入许可,后又进一步增加了平民议员的席位至总席位半数,总席位数提高到300席。同时,伊尔斯凡宣布进行部分民主化改革。 | 2068年“四月风暴革命”后,为平息动乱,元首“破镜者”[[伊尔斯凡·岚·赫特]]许诺在帝国议会开放平民议员准入许可,后又进一步增加了平民议员的席位至总席位半数,总席位数提高到300席。同时,伊尔斯凡宣布进行部分民主化改革。 | ||
帝国议会分两院,分别是贵族院(上议院)和平民院(下议院),两院分别150人,议员选举方法并不相同。 | |||
帝国议会拥有起草法律和表决的权利,但是无通过法律的权利。起草的法案需通过元首的批准才能被允许施行。内阁作为元首的助理和咨询机构,起着辅助元首管理国家的职权。 | |||
政府部门官员和内阁成员均由元首任命,元首拥有无理由否决权,对于推荐和提议可以无条件否决。 | 政府部门官员和内阁成员均由元首任命,元首拥有无理由否决权,对于推荐和提议可以无条件否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