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意志帝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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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注意帝国的一切行动,表面上,元首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用户:Hineven|Hineven]]([[用户讨论:Hineven|讨论]]) 2019年2月3日 (日) 16:56 (CST) | 请务必注意帝国的一切行动,表面上,元首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用户:Hineven|Hineven]]([[用户讨论:Hineven|讨论]]) 2019年2月3日 (日) 16:56 (CST) | ||
====议会选举==== | ====议会选举==== | ||
帝国议会分两院,分别是贵族院(上议院)和平民院(下议院),两院分别150人,议员选举方法并不相同。 | |||
贵族院议员有若干资格限制。首先,贵族院议员必须是十大选帝侯家族成员或元首和选帝侯封臣及其下属贵族。年龄不足21岁者不得入贵族院议事,国籍限制此前更为严格,唯自胡意志帝国本土出生者符合资格。贵族院议员另有若干与破产相关的资格限制。女性原本即使身为贵族亦无资格拥有贵族院席位,直至1891年《胡意志帝国爵位法》通过后,方允许女性担任议员,并产生了胡意志帝国第一位女性元首“指路人”[[德·肖尔·郝利安]]。 | |||
贵族院无选举,任期无限制,可终身任职。议员逝世后空缺席位按照爵位高低先后按序成为贵族院议员。有爵位但资格不符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届议员资格,按序后推。同一爵位按照十大选帝侯次序依次轮回填补。 | |||
非十大选帝侯家族的小贵族按照平民院进行选举。 | |||
平民院为2068年11月正式成立开放。平民院议员也有若干资格限制:年龄不足24岁者不得入平民院议事,国籍唯自胡意志帝国本土出生者符合资格。 | |||
平民院议员是经由“得票最多者当选投票制”选出,议会每届不可长于5年,每5年之内就要宣布解散,而议会解散之时,也就是平民院议员任期的终结。每一位平民院议员都是由一个选区的选民选出,平民院当选后,也就在议会代表该选区。 | |||
==宪法== | ==宪法== | ||
胡意志帝国现行宪法为1107年宪法,充满了专制色彩。宪法规定元首为国家最高领袖且具有不可违抗的权威。宪法还规定了胡意志帝国国家政体为“禅让元首制”和宪法治下的“立宪制”,事实上为贵族垄断的“专制立宪制”。 | 胡意志帝国现行宪法为1107年宪法,充满了专制色彩。宪法规定元首为国家最高领袖且具有不可违抗的权威。宪法还规定了胡意志帝国国家政体为“禅让元首制”和宪法治下的“立宪制”,事实上为贵族垄断的“专制立宪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