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意志帝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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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 职称: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 ||
===司法=== | |||
警察系统与其他北大陆国家相似,为帝国警察厅(国家级)、警察厅(行省级)、警视厅(纽菲)、警察局(市级)、警察署(镇级)、基层警察局(村级)。 | |||
胡意志帝国长期以判例法系为主要法律体系。这是一种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根据当地的习惯而评定谁是谁非,是法官在地方习惯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法系根据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公序良俗判别谁是谁非,不看重学历威望。但和其他判例法国家不一样的是,胡意志帝国不设陪审团,由法官和其他审判人员判定。 | |||
===科技=== | ===科技=== | ||
帝国由于继承了神代中“[[古北帝国]]”的极少量远古晶石技术,并且拥有大量的古遗物以供研究,持有着极其先进的晶石工业技术,制造难以想象的优异驱动器,这直接导致帝国的驱动武器性能异常优秀,举世无双。 | 帝国由于继承了神代中“[[古北帝国]]”的极少量远古晶石技术,并且拥有大量的古遗物以供研究,持有着极其先进的晶石工业技术,制造难以想象的优异驱动器,这直接导致帝国的驱动武器性能异常优秀,举世无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