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意志联邦共和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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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现行宪法是魏启历1999年4月26日通过的临时宪法,于魏启历2005年转为永久宪法。宪法规定了联邦为半总统共和制国家。第三共和国成立后通过的这部新宪法,明确了军队的严格中立立场,严禁军队经商等经济活动,联邦的政局逐渐变得稳定,未发生第二共和国时代的动荡政局,政权交接平稳。因总统任期较长,政府的政策连续性较高。政府责任感较强,鲜少出现为政治而政治而推翻前届政府政策的情况。 | |||
新宪法放宽了小党进入国会的门槛,虽然仍然是两大党[[徐意志自由党]]和[[徐意志社会民主党]]轮流执政,但为取得领导地位,两大党多与小党联合执政,小党的参政率得到提高。 | 新宪法放宽了小党进入国会的门槛,虽然仍然是两大党[[徐意志自由党]]和[[徐意志社会民主党]]轮流执政,但为取得领导地位,两大党多与小党联合执政,小党的参政率得到提高。 | ||
===政治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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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半总统共和制的联邦制共和国,总统是政府首脑和国家最高领导人。 | 徐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半总统共和制的联邦制共和国,总统是政府首脑和国家最高领导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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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内阁设置国务卿,领导政府活动。总统命令要由国务卿及有关部长副署,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国务卿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 | 第二,内阁设置国务卿,领导政府活动。总统命令要由国务卿及有关部长副署,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案迫使国务卿辞职,同时总统在征得议会领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议会,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无否决权。 | ||
===政府=== | |||
联邦政府由数十个常规部门组成。 | |||
除此之外,[[徐意志联邦国家安全局]],是高度自由的一个政府部门,但常游离于灰色地带,只对国会和军方负责。 | |||
===议会=== | ===议会=== | ||
实行两院制,由众议院(下议院)和参议院(上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两院议员通常都由选举产生并定期改选,两院都具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力。 | 实行两院制,由众议院(下议院)和参议院(上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两院议员通常都由选举产生并定期改选,两院都具有立法和监督行政的权力。 | ||
| 第251行: | 第251行: | ||
众议院共有417名议员,任期4年,采用两轮多数投票制,由选民根据各自治共和国和州的人口比例直接选举产生,每2年改选1/3。参议院共150席,每自治共和国和州固定选出18人,外加6人的社会团体代表,任期为6年,每3年改选1/3。 | 众议院共有417名议员,任期4年,采用两轮多数投票制,由选民根据各自治共和国和州的人口比例直接选举产生,每2年改选1/3。参议院共150席,每自治共和国和州固定选出18人,外加6人的社会团体代表,任期为6年,每3年改选1/3。 | ||
===政党=== | ===政党=== | ||